罗马书 第9天

主题:因信称义,赦罪之恩

经文:罗马书四章1~16节

4:1 如此说来,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甚么呢?
4: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就有可夸的;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。
4:3 经上说甚么呢?说:「亚伯拉罕信 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」
4:4 做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;
4:5 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
4: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。
4:7 他说: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
4:8 主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
4:9 如此看来,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?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?因我们所说,亚伯拉罕的信,就算为他的义,
4:10 是怎么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?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,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。
4: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,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也算为义;
4: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,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。
4:13 因为 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义。
4: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,信就归于虚空,应许也就废弃了。
4: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(或译:叫人受刑的);哪里没有律法,那里就没有过犯。
4: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;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

亚伯拉罕是以色列人先祖,在以色列历史上有极重要地位,而亚伯拉罕也是今天所有基督徒在信仰与属灵上的先祖,他是我们重生得救的榜样,也是神赐下应许,人得以「因信称义」的见证。

原来神称亚伯拉罕是义的,是因为他的信心而不是行为;亚伯拉罕一生中,「信心」一直是他鲜明的记号。他领受神的呼召就立刻携家带眷往应许之地去,满心相信神的应许,不管那地方如何,也不怕过程中有什么艰难险阻。因为信心而使亚伯拉罕大大经历神,并且神应许他不只得地为业,还要成为多产、倍增的大国,甚至万国要因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蒙福。亚伯拉罕因为信神所说的,神就以他的信作为他的义,在那时律法还未赐下。

其实亚伯拉罕在行为上也有软弱跌倒的时候,但神仍然因他的信服神就称他为义。亚伯拉罕的子孙也在这因信称义的真理中,可见人因信而称义真是在律法之上,不是靠自己肉体的行为,也不是因为拥有律法,而是要相信神的应许;相信耶稣基督是神赐下的救主才能称义。原来这是神在永恒中已经预备的恩典,不论是谁,或许是得着律法的以色列人,或是以色列之外的外邦人,世人都必须因着信才能称义。不论是谁只要是通过因信称义,都可成为神的儿女,人因信被神归算为义真是白白的恩典哪!

今日我们都享受在这应许和恩典中,真是何等蒙福,靠着自己努力我们永远无法洗净自己的罪,也无法达到神义的标准,但是恩典和慈爱的神在人的不可能之处,为了要人回到祂的身边而另外预备一条恩典的路,使我们可以通过这条路罪得赦免、与父神和好。今日我们因着信而得救了,要格外感恩,因为这真不是我们的功劳,也不是人配得的,只有在感恩中,凭着信心继续倚靠神活出荣美的生命。耶稣已经为我们完成律法的要求,今日虽然不必再守律法仪文,但是对于律法的生命价值观和道德要求,我们却更要去活出来,并且是在感恩中欢欢喜喜的为主而活,因为我们不再被定罪,因信称义已使我们得着永远的救恩了。

回应

亲爱的天父,祢使我们因信称义,有得救的恩典,我要一生回应祢,在恩典之路上与主同行,一生欢喜为主而活。

祷读

罗马书四章16节

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;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

QT经文

罗马书四章1~16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