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第12天

主题:主的恩典大过于罪

经文:罗马书五章12~21节

5:12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;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
5:13 没有律法之先,罪已经在世上;但没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。
5:14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,死就作了王,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,也在他的权下。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。
5:15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,若因一人的过犯,众人都死了,何况 神的恩典,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,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?
5: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,也不如恩赐,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,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。
5:17 若因一人的过犯,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,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,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?
5:18 如此说来,因一次的过犯,众人都被定罪;照样,因一次的义行,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。
5:19 因一人的悖逆,众人成为罪人;照样,因一人的顺从,众人也成为义了。
5:20 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过犯显多;只是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。
5: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样,恩典也藉着义作王,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。

在人的生命中,罪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。亚当和夏娃是世界上最早的人,亚当是人类的代表,人的先祖在自由意志中选择了违背神,于是从亚当和夏娃开始,罪恶的权势就进入了世界上所有人当中,一代又一代都活在罪恶之中。罪的结果带来死亡,这死亡不仅指人无法胜过肉体的衰败,有朝一日终将走向肉体的灭亡,死亡更代表着灵性的死亡,也就是人与永生神之间所产生的隔绝。

罪并不是神造成的,罪其实是人自己选择的结果,也许在律法颁布之前,我们没有律例条文可以知罪或是定罪,但在有律法之前,人早已经活在罪恶里了,因为罪并非单纯指触犯了律法,

凡违背神心意的事都称为罪。

但是感谢神,与神隔绝并不是神造人的心意,罪如果成为人与神之间最大的拦阻,爱我们的神就定意要改变这个情况,第一个必须要做的事就是要除去人的罪,而且是永远的除去。亚当代表的是旧造之人,在亚当的软弱失败之处,神使用耶稣基督带来拯救,因此祂成为新造之人的代表。透过耶稣基督改变人深陷罪中的问题。

感谢神,耶稣基督是神的独生爱子,耶稣基督道成肉身、神子降世为人,所以耶稣当然比亚当更大,而耶稣所代表的正是神丰盛的慈爱及怜恤。只因亚当一次的犯罪,人就永远落入罪中了,而千百年来人所累积的罪恶,神却使用耶稣基督的宝血,一次就完全洗净,可见神的恩典是多么浩大!

「罪与死」曾因为亚当的过犯,而在人的生命中作王掌权。但耶稣基督救赎的恩典远远胜过罪,因此,基督耶稣理应在我们重生得救之人的生命中作王、掌权直到永远!只不过,我们是否有愿意的心,将生命的主权交托于神,好让耶稣基督作我生命的王?让耶稣作王的意思就是我们要凡事顺服基督,愿意选择以主的心意作为我们行事为人的决定。如此行之,相信我们必然活在神的心意里,神的恩典也必然多而又多。

回应

亲爱的天父,我们蒙主的救赎得以脱离黑暗权势,生命的主权就完全属于祢。求主帮助我们在恩典中刚强站立,胜过罪恶的试探,过一个合神心意的生活,在这世代成为主浩大恩典的见证人。

祷读

罗马书五章15节

只是过犯不如恩赐,若因一人的过犯,众人都死了,何况神的恩典,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,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?

QT经文

罗马书五章12~21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