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在基督里的新的生活
经文:罗马书十二章9~21节
12:9 爱人不可虚假。恶,要厌恶;善,要亲近。
12:10 爱弟兄,要彼此亲热;恭敬人,要彼此推让。
12:11 殷勤,不可懒惰;要心里火热,常常服事主。
12:12 在指望中要喜乐;在患难中要忍耐;祷告要恒切。
12:13 圣徒缺乏,要帮补;客,要一味地款待。
12:14 逼迫你们的,要给他们祝福;只要祝福,不可咒诅。
12:15 与喜乐的人要同乐;与哀哭的人要同哭。
12:16 要彼此同心;不要志气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(人:或译事)。不要自以为聪明。
12:17 不要以恶报恶;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。
12:18 若是能行,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。
12:19 亲爱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宁可让步,听凭主怒(或译:让人发怒);因为经上记着:「主说:『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。』」
12:20 所以,「你的仇敌若饿了,就给他吃,若渴了,就给他喝;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。」
12:21 你不可为恶所胜,反要以善胜恶。
保罗承接上文,在这段经文中继续告诉我们,如何在生活中成为一位合神心意的天国子民。它约莫可分为三方面:
对神:
基督徒的生命应当把关注的焦点放在神身上,在乎神旨意的成就,一生用热情的生命回应主。神并不希望我们是冷淡的,神期待我们对神国的事有积极的回应,「火热」正是表达出一种积极的态度,就是在逼迫中祷告也不停歇,仍然火热,相信我们在乎神,神也必在乎我们。
对己:
千万不要忘记自己是得救的人,神已经救我们出黑暗入光明,所以对于什么是不讨神喜悦的恶事,我们要有清楚的分辨。要把神的价值观内化成为我们的价值观,恨恶神所厌恶的,爱慕神所喜悦的,不可为恶所胜,反要以善胜恶。在每一次的抉择中,都选择与主站同一边,也许这样的选择会令我们付上立即性的代价,但是我们仍心存盼望,把主权交给神,忍耐等候。即或不然,也定意要按着神的喜悦来行,神是公义的神,也是怜恤的神,深信神必为祂的儿女掌权,也为儿女开路。
对人:
要回应大诫命,就是要尽心、尽性、尽意、尽力地来爱神,另外相同的,也就是要爱人如己。因为成为基督徒,我们一生已经是活在神的恩典里,人生在世活着的目标也应从自我转向神,所以神要我们以一颗真诚的心来爱人,一生都不可虚假。只要看见圣徒有任何的需要,我们都愿意彼此帮助,因此基督徒的一生要有一个愿意「给」的生命,因为神也是这样爱我们,把祂自己的独生子给了我们。今日我们也当要学习主耶稣服事的榜样,看见人的需要就动了慈心,谦卑地去服事那软弱、不起眼的、卑微的人,也只有这样彼此谦卑才能成就和睦。
让我们一生愿意给人更多的祝福,而不是批判及诅咒。这样,不论是对神、对己、对人,我们都已成为新造的人,在主里有了新的生命,愿主帮助我们,每天都有更新的生活,使我们越发能贴近神的心意。
回应
亲爱的主,在基督耶稣里我们成为新造的人,我们愿意更多在生命中有所改变,从内心的爱慕到外面的行为都合乎主的心意。爱慕主所爱的,恨恶主所厌恶的,一生追求讨神的喜悦。
祷读
罗马书十二章9~11节
爱人不可虚假。恶,要厌恶;善,要亲近。爱弟兄,要彼此亲热;恭敬人,要彼此推让。殷勤,不可懒惰;要心里火热,常常服事主。
QT经文
罗马书十二章9~21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