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第12天

主题:主的恩典大过于罪

经文:罗马书五章12~21节

5:12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;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
5:13 没有律法之先,罪已经在世上;但没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。
5:14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,死就作了王,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,也在他的权下。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。
5:15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,若因一人的过犯,众人都死了,何况 神的恩典,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,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?
5: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,也不如恩赐,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,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。
5:17 若因一人的过犯,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,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,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?
5:18 如此说来,因一次的过犯,众人都被定罪;照样,因一次的义行,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。
5:19 因一人的悖逆,众人成为罪人;照样,因一人的顺从,众人也成为义了。
5:20 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过犯显多;只是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。
5: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样,恩典也藉着义作王,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。

在人的生命中,罪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。亚当和夏娃是世界上最早的人,亚当是人类的代表,人的先祖在自由意志中选择了违背神,于是从亚当和夏娃开始,罪恶的权势就进入了世界上所有人当中,一代又一代都活在罪恶之中。罪的结果带来死亡,这死亡不仅指人无法胜过肉体的衰败,有朝一日终将走向肉体的灭亡,死亡更代表着灵性的死亡,也就是人与永生神之间所产生的隔绝。

罪并不是神造成的,罪其实是人自己选择的结果,也许在律法颁布之前,我们没有律例条文可以知罪或是定罪,但在有律法之前,人早已经活在罪恶里了,因为罪并非单纯指触犯了律法,

凡违背神心意的事都称为罪。

但是感谢神,与神隔绝并不是神造人的心意,罪如果成为人与神之间最大的拦阻,爱我们的神就定意要改变这个情况,第一个必须要做的事就是要除去人的罪,而且是永远的除去。亚当代表的是旧造之人,在亚当的软弱失败之处,神使用耶稣基督带来拯救,因此祂成为新造之人的代表。透过耶稣基督改变人深陷罪中的问题。

感谢神,耶稣基督是神的独生爱子,耶稣基督道成肉身、神子降世为人,所以耶稣当然比亚当更大,而耶稣所代表的正是神丰盛的慈爱及怜恤。只因亚当一次的犯罪,人就永远落入罪中了,而千百年来人所累积的罪恶,神却使用耶稣基督的宝血,一次就完全洗净,可见神的恩典是多么浩大!

「罪与死」曾因为亚当的过犯,而在人的生命中作王掌权。但耶稣基督救赎的恩典远远胜过罪,因此,基督耶稣理应在我们重生得救之人的生命中作王、掌权直到永远!只不过,我们是否有愿意的心,将生命的主权交托于神,好让耶稣基督作我生命的王?让耶稣作王的意思就是我们要凡事顺服基督,愿意选择以主的心意作为我们行事为人的决定。如此行之,相信我们必然活在神的心意里,神的恩典也必然多而又多。

回应

亲爱的天父,我们蒙主的救赎得以脱离黑暗权势,生命的主权就完全属于祢。求主帮助我们在恩典中刚强站立,胜过罪恶的试探,过一个合神心意的生活,在这世代成为主浩大恩典的见证人。

祷读

罗马书五章15节

只是过犯不如恩赐,若因一人的过犯,众人都死了,何况神的恩典,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,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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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马书五章12~21节

罗马书 第11天

主题:因信称义的福──与神和好

经文:罗马书五章1~11节

5:1 我们既因信称义,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 神相和。
5:2 我们又藉着他,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,并且欢欢喜喜盼望 神的荣耀。
5:3 不但如此,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;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,
5:4 忍耐生老练,老练生盼望;
5:5 盼望不至于羞耻,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 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。
5:6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,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。
5:7 为义人死,是少有的;为仁人死,或者有敢做的。
5:8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。
5:9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,就更要藉着他免去 神的忿怒。
5:10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,且藉着 神儿子的死,得与 神和好;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
5:11 不但如此,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 神和好,也就藉着他以 神为乐。

我们若相信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,也相信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,所以按着神的应许,我们已经被神称义。这称义的意思就是神不再看我们为罪人,因为一切的罪在基督的宝血里都被遮盖和涂抹了,所以我们有了一个新的开始,一个新的「称义」的地位。这真是神所赐莫大的恩典,而且是神主动的施恩,只有信耶稣基督是救主才能得着。不仅如此,因为称义使我们从与神隔绝成为与神和好,这也是莫大的恩典。

圣经在这里谈到「与神相和」,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,原来过去我们因为不信,我们都活在罪恶里,身上充满着罪恶,与神为敌,因此神对人当然是愤怒的,而我们落在神的怒气里,是多么可怕的事,但是感谢神愿意与我们和好,并且神是主动施恩。今日因为与神和好了,我们才真正有了平安,并且是充满盼望的,因为是救主带领我们进入这恩典之中,祂使我们被恢复可以与神相交,能与神亲密的在一起,这是多么有福的事,令人充满欢喜快乐!这一切都是出于神的爱,神爱祂所造的人,不愿意人与祂隔绝,所以神才施恩拯救,其实人犯罪是出于自己,人自己要为罪负责,与神无关,但在我们都还作罪人的时候,神却已经差派爱子耶稣基督为我们赎罪而死,这更加显明神的爱在我们身上,这爱真是长阔高深无法测度,超过我们所能明白的。

所以神的爱真是一个最伟大的力量,带来生命的改变。过去我们常落在自己的忧虑里,看环境、看问题,总是看不见任何盼望。但是有了神的爱就不一样,圣灵会把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,使我们既知道神为了爱我们所付的代价何其的重,祂的爱是何等的伟大,就更加相信神那不离不弃的爱,这使我们大有盼望。也许患难未曾改变,但我们却因为经历了神的爱,眼光不再一样,信心也大不相同。并且透过圣灵的帮助,使我们能看见苦难中神化妆的祝福,使我们依然欢喜快乐。所以要追求圣灵的充满,圣灵的作为能使我们继续享受在神的爱里,并看见神的祝福。

回应

亲爱的天父,祢爱我们,让耶稣作为我们的赎罪祭。我们愿意凡事不偏离祢的心意,即便坚持真理而有所亏损,也要坚定的信靠祢,一生以神为我们的满足、喜乐。

祷读

罗马书五章1~2节

我们既因信称义,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。我们又藉着他,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,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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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马书五章1~11节

罗马书 第10天

主题:真信心的榜样

经文:罗马书四章17~25节

4:17 亚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复活、使无变为有的 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。如经上所记:「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。」
4: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国的父,正如先前所说:「你的后裔将要如此。」
4: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,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,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;
4:20 并且仰望 神的应许,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,将荣耀归给 神,
4:21 且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。
4:22 所以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
4:23 「算为他义」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,
4: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,就是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。
4:25 耶稣被交给人,是为我们的过犯;复活,是为叫我们称义(或译: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,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)。

亚伯拉罕真是我们信心的榜样,他对于神的信心,是一种在绝望中仍存着盼望的信心,而且信心并不摇动。相信亚伯拉罕是真认识神,他认识神是全能的神、是创造天地海的主宰,神说有,就有,命立,就立。在神没有难成的事,所以真实的信心就如同亚伯拉罕一样,必须有正确的对象,不是什么都信,而是单单相信这位创造万物的神是永恒的神、全能的神,也是信实的神和慈爱的神。

神是使人在绝望中有盼望的神,当亚伯拉罕在领受神应许的时候,他没有任何后嗣又年纪老迈,再经过这么多年,连妻子都已经失去生育能力了,还是没有任何后嗣,那应许的大国在哪里?多国又从何而来?但是亚伯拉罕不因眼前所见的而绝望,这才是一个真实对神的相信。因此真实的信心除了必须有正确的对象,还应当是不受环境摇动的。许多时候人遇事直接的反应是先理性的分析,然后做出考量判断,然而神是不受人理性限制的神,神超越在一切之上,而信心就是把我们的『指望』,不放在人或环境上,而放在神身上,且要持续的相信。

我们要将信心的基础建立在神的话语上,因为神的应许是不改变的,神的话每一句都是信实,就如同雨雪从天而降并不返还。亚伯拉罕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成就,神就算为他的义,我们也需要如此的信心。今天我们如同亚伯拉罕是因信而被神称义,我们所信的是耶稣基督已为我们赎罪而死,我们的罪已被洗净。但如果我们的信只在耶稣的死,那救恩就不够完全,因为我们仍然会有软弱的时刻,因此可能再度与神隔绝;但耶稣的复活证明祂胜过了死亡,也证明神公义的要求在耶稣身上已经得着满足。只要我们相信耶稣的死和复活并神的应许,我们就得以进入称义的地位,所以我们可以不再被罪辖制,这是多么浩大的恩典!主为我们死又为我们复活,当我们思念主的爱,我们更应当在信心中追求生命的成圣,好与我们所蒙的恩相称。

回应

亲爱的天父,我们今日成了何等人,都是蒙祢的恩所致,祢使我们因信称义,得救重生,我们要在信心中刚强站立,过合神心意的生活,面对挑战也不退缩。

祷读

罗马书四章20~21节

并且仰望神的应许,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,将荣耀归给神,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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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马书四章17~25节

罗马书 第9天

主题:因信称义,赦罪之恩

经文:罗马书四章1~16节

4:1 如此说来,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甚么呢?
4: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就有可夸的;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。
4:3 经上说甚么呢?说:「亚伯拉罕信 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」
4:4 做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;
4:5 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
4:6 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。
4:7 他说: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
4:8 主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
4:9 如此看来,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?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?因我们所说,亚伯拉罕的信,就算为他的义,
4:10 是怎么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?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,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。
4: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,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也算为义;
4: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,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。
4:13 因为 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义。
4:14 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,信就归于虚空,应许也就废弃了。
4:15 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(或译:叫人受刑的);哪里没有律法,那里就没有过犯。
4:16 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;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

亚伯拉罕是以色列人先祖,在以色列历史上有极重要地位,而亚伯拉罕也是今天所有基督徒在信仰与属灵上的先祖,他是我们重生得救的榜样,也是神赐下应许,人得以「因信称义」的见证。

原来神称亚伯拉罕是义的,是因为他的信心而不是行为;亚伯拉罕一生中,「信心」一直是他鲜明的记号。他领受神的呼召就立刻携家带眷往应许之地去,满心相信神的应许,不管那地方如何,也不怕过程中有什么艰难险阻。因为信心而使亚伯拉罕大大经历神,并且神应许他不只得地为业,还要成为多产、倍增的大国,甚至万国要因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蒙福。亚伯拉罕因为信神所说的,神就以他的信作为他的义,在那时律法还未赐下。

其实亚伯拉罕在行为上也有软弱跌倒的时候,但神仍然因他的信服神就称他为义。亚伯拉罕的子孙也在这因信称义的真理中,可见人因信而称义真是在律法之上,不是靠自己肉体的行为,也不是因为拥有律法,而是要相信神的应许;相信耶稣基督是神赐下的救主才能称义。原来这是神在永恒中已经预备的恩典,不论是谁,或许是得着律法的以色列人,或是以色列之外的外邦人,世人都必须因着信才能称义。不论是谁只要是通过因信称义,都可成为神的儿女,人因信被神归算为义真是白白的恩典哪!

今日我们都享受在这应许和恩典中,真是何等蒙福,靠着自己努力我们永远无法洗净自己的罪,也无法达到神义的标准,但是恩典和慈爱的神在人的不可能之处,为了要人回到祂的身边而另外预备一条恩典的路,使我们可以通过这条路罪得赦免、与父神和好。今日我们因着信而得救了,要格外感恩,因为这真不是我们的功劳,也不是人配得的,只有在感恩中,凭着信心继续倚靠神活出荣美的生命。耶稣已经为我们完成律法的要求,今日虽然不必再守律法仪文,但是对于律法的生命价值观和道德要求,我们却更要去活出来,并且是在感恩中欢欢喜喜的为主而活,因为我们不再被定罪,因信称义已使我们得着永远的救恩了。

回应

亲爱的天父,祢使我们因信称义,有得救的恩典,我要一生回应祢,在恩典之路上与主同行,一生欢喜为主而活。

祷读

罗马书四章16节

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;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

QT经文

罗马书四章1~16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