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第17天

主题:靠着耶稣得胜

经文:罗马书七章14~25节

7:14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,但我是属乎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。
7:15 因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愿意的,我并不做;我所恨恶的,我倒去做。
7:16 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愿意的,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。
7:17 既是这样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。
7:18 我也知道,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。因为,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
7:19 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做。
7:20 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。
7:21 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,便有恶与我同在。
7: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(原文是人),我是喜欢 神的律;
7: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,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。
7:24 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
7:25 感谢 神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。这样看来,我以内心顺服 神的律,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。

「那叫我们死的是罪,不是律法」,这是罗马书清楚告诉我们的。律法的功能乃是叫人知罪,并且让我们看见罪的问题,若不是救恩,我们的生命其实软弱无力,因为是属肉体的缘故。

肉体所代表的乃是人里面的私欲。原来神在造人的时候就使我们有欲望,欲望是神给的,但是当人的欲望超越了神起初定规的界线时,就藏匿在我们内心,成为私欲。就如雅各书1:15写到:「私欲既怀了胎,就生出罪来;罪既长成,就生出死来。」所以,私欲几乎就是罪的同义词。纵观古今中外,多少可怕的罪行,甚至战争的发生,以及它所带来的生灵涂炭,都与私欲脱离不了关系。

使徒保罗也曾叙述自己经历生命挣扎的痛苦,他说,心中愿意遵行神的旨意,但是肉体私欲的拉扯,却使他心中愿意行的善行不出来,甚至去行神看为恶的事。良心与情欲交战,在我们的生命里造成极大的痛苦。第24节中「取死的身体」是一种罗马的可怕刑罚,他们把将要处死的囚犯与腐烂的死尸绑在一起,让尸体的毒素、细菌去侵蚀囚犯的身体,使他受尽折磨而死,而这腐烂的尸体,就是对肉体私欲的罪恶权势所做的比喻。

感谢主,在基督耶稣里,我们就可以胜过了。所以,请问弟兄姊妹,你选择与谁绑在一起?是肉体私欲吗?但那只会带来死亡,还是你愿意与主亲近联合?那么你就必得着复活的新生命,所以让我们与主更加亲近吧!

回应

亲爱的主,我们愿意更多的得胜,胜过罪恶的试探,也胜过在肉体情欲上的软弱,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能活出合神心意的生命,好使神的名得荣耀,经历生命的更新。

祷读

罗马书七章24~25a节

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感谢神,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。

QT经文

罗马书七章14~25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