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第14天

主题:追求成圣,不作罪的奴仆

经文:罗马书六章15~23节

6:15 这却怎么样呢?我们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吗?断乎不可!
6:16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,顺从谁,就作谁的奴仆吗?或作罪的奴仆,以至于死;或作顺命的奴仆,以致成义。
6:17 感谢 神!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,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。
6:18 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,就作了义的奴仆。
6:19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,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。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,以至于不法;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,以至于成圣。
6:20 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,就不被义约束了。
6:21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,当日有甚么果子呢?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。
6:22 但现今,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,作了 神的奴仆,就有成圣的果子,那结局就是永生。
6: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;惟有 神的恩赐,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,乃是永生。

律法的功能在于使人知罪,在律法的下面,所有的人都无法脱离,全都被定罪。神在律法之外另外开出了一条道路,那就是透过耶稣基督救赎的恩典,我们可以免除律法的咒诅和定罪。因为耶稣基督已经为我们完成律法的要求,付上了赎罪的代价,所以我们已不在律法之下,而是在恩典之下,但是「不在律法之下」并非代表我们可以任意犯罪,反而是要更从心里顺服,因感恩而追求圣洁,好与我们所蒙的恩相称。你对基督在我们身上的救恩有多在乎?有多感恩呢?我们今日成了何等人,都是蒙神的恩所致。

过去在罪中,我们被罪辖制,所以是罪的奴仆。如今已大不相同,重生得救之后,被耶稣基督赎回,我们已不再是罪的奴仆。有基督的公义在我们身上,生命归属基督,一生服事主,言行合乎神的旨意,成为在基督里称义的神子民。

对于一位蒙恩得救的基督徒来说,我们没有模糊的灰色地带,既然重生得救了,就要追求生命的改变,不能又想要主的恩典,又想要享受罪中之乐。若选择犯罪就是继续受罪的辖制、继续与神隔绝。罪就是死,这是罪的结局,不会是主耶稣所愿意看见的。

既然重生得救了,就要结出合神心意的生命果子来。生命的果子是外显的,可以叫神得荣耀,我们生命的改变就是结果子,见证神的恩典真是浩大。也许我们仍有许多不完全,也许仍有在血气中跌倒的可能,但基督徒成圣的道路,乃一生之久。由心而发的渴慕和心志,将帮助我们不断追求生命的改变,深信神的恩典够用,当经历生命的更新及变化,我们也必然看见神永生的国度、权柄、荣耀在我们身上。

回应

亲爱的天父,我们感谢祢所赐极荣耀、极重无比的救恩。我们得救的生命要与所蒙的恩相称,因此愿意不断地经历生命的成长和改变。求主帮助我们,求圣灵引导我们,加添心力,在成圣的路上,活出合神心意的生命来荣耀神。

祷读

罗马书六章22~23节

但现今,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,作了神的奴仆,就有成圣的果子,那结局就是永生。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赐,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,乃是永生。

QT经文

罗马书六章15~23节

罗马书 第13天

主题:追求成圣的开始——与主联合

经文:罗马书六章1~14节

6:1 这样,怎么说呢?我们可以仍在罪中、叫恩典显多吗?
6:2 断乎不可!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
6:3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?
6:4 所以,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,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。
6:5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,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;
6:6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灭绝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;
6:7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。
6:8 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,就信必与他同活。
6:9 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。
6:10 他死是向罪死了,只有一次;他活是向 神活着。
6:11 这样,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;向 神在基督耶稣里,却当看自己是活的。
6:12 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。
6: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;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,将自己献给 神,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 神。
6:14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;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
在基督徒的生命里,我们因信称义已经重生得救,实在不能继续活在罪恶中好像无所谓,反倒要追求一个远离罪恶的生活,好与我们所蒙的恩典相称,让人真看出基督徒有新生的生命。所以重生得救的那一刻开始,我们就应当学习,让自己的生命更加像救我们的主,这就是「成圣」的追求,也是我们信主后一生的道路。

追求成圣始于「与主联合」,从受洗的过程我们就可以明了,受洗的意义是表示归入耶稣的死,耶稣的死是为着我们的过犯,因我们与主联合,所以我们的罪和旧造的生命都已经与主同钉十字架了,而耶稣基督不只是死而已,祂又从死里复活,因此在与主的联合上,我们也进入复活、称义的地位及恩典中,所以我们有复活的、新的属灵生命。过去是罪恶的权势在我们里面,受洗、重生得救之后,已经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,所以每一位基督徒都可以靠主过着得胜的生活。

因此拒绝罪恶的试探是绝对可能的,因为耶稣基督已住在我们里面,我们既是属神的儿女就不在罪恶的权势之下。在恩典中罪不能辖制我们,当我们面对罪恶的诱惑时,就可以倚靠主而得胜,因为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时也曾经受试探,只是祂没有犯罪,所以主能搭救我们,使我们也免于受罪的试探。我们必须回应神,在现今的世代过一个合神心意的生活,成为世人圣洁生活的榜样,然而,我们并不是靠着肉体的意志而已,乃是在所蒙的恩上不断与主亲近,在信心中时时与主联合,在恩典中抱持一颗愿意为主而活的心。神的恩典够我们用,我们必然胜罪有力,在这个世代作神圣洁、荣耀的见证。

回应

亲爱的天父,祢赐下恩典,叫我们在基督里因信而重生得救,如今我们活着不再为自己,乃要为主活,我们要追求成圣,生命中越来越有主的荣美,胜过任何试探,成为主圣洁的器皿。

祷读

罗马书六章11~13节

这样,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;向神在基督耶稣里,却当看自己是活的。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。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;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,将自己献给神,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。

QT经文

罗马书六章1~14节

罗马书 第12天

主题:主的恩典大过于罪

经文:罗马书五章12~21节

5:12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;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
5:13 没有律法之先,罪已经在世上;但没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。
5:14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,死就作了王,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,也在他的权下。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。
5:15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,若因一人的过犯,众人都死了,何况 神的恩典,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,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?
5: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,也不如恩赐,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,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。
5:17 若因一人的过犯,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,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,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?
5:18 如此说来,因一次的过犯,众人都被定罪;照样,因一次的义行,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。
5:19 因一人的悖逆,众人成为罪人;照样,因一人的顺从,众人也成为义了。
5:20 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过犯显多;只是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。
5: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样,恩典也藉着义作王,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。

在人的生命中,罪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。亚当和夏娃是世界上最早的人,亚当是人类的代表,人的先祖在自由意志中选择了违背神,于是从亚当和夏娃开始,罪恶的权势就进入了世界上所有人当中,一代又一代都活在罪恶之中。罪的结果带来死亡,这死亡不仅指人无法胜过肉体的衰败,有朝一日终将走向肉体的灭亡,死亡更代表着灵性的死亡,也就是人与永生神之间所产生的隔绝。

罪并不是神造成的,罪其实是人自己选择的结果,也许在律法颁布之前,我们没有律例条文可以知罪或是定罪,但在有律法之前,人早已经活在罪恶里了,因为罪并非单纯指触犯了律法,

凡违背神心意的事都称为罪。

但是感谢神,与神隔绝并不是神造人的心意,罪如果成为人与神之间最大的拦阻,爱我们的神就定意要改变这个情况,第一个必须要做的事就是要除去人的罪,而且是永远的除去。亚当代表的是旧造之人,在亚当的软弱失败之处,神使用耶稣基督带来拯救,因此祂成为新造之人的代表。透过耶稣基督改变人深陷罪中的问题。

感谢神,耶稣基督是神的独生爱子,耶稣基督道成肉身、神子降世为人,所以耶稣当然比亚当更大,而耶稣所代表的正是神丰盛的慈爱及怜恤。只因亚当一次的犯罪,人就永远落入罪中了,而千百年来人所累积的罪恶,神却使用耶稣基督的宝血,一次就完全洗净,可见神的恩典是多么浩大!

「罪与死」曾因为亚当的过犯,而在人的生命中作王掌权。但耶稣基督救赎的恩典远远胜过罪,因此,基督耶稣理应在我们重生得救之人的生命中作王、掌权直到永远!只不过,我们是否有愿意的心,将生命的主权交托于神,好让耶稣基督作我生命的王?让耶稣作王的意思就是我们要凡事顺服基督,愿意选择以主的心意作为我们行事为人的决定。如此行之,相信我们必然活在神的心意里,神的恩典也必然多而又多。

回应

亲爱的天父,我们蒙主的救赎得以脱离黑暗权势,生命的主权就完全属于祢。求主帮助我们在恩典中刚强站立,胜过罪恶的试探,过一个合神心意的生活,在这世代成为主浩大恩典的见证人。

祷读

罗马书五章15节

只是过犯不如恩赐,若因一人的过犯,众人都死了,何况神的恩典,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,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?

QT经文

罗马书五章12~21节

罗马书 第10天

主题:真信心的榜样

经文:罗马书四章17~25节

4:17 亚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复活、使无变为有的 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。如经上所记:「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。」
4: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国的父,正如先前所说:「你的后裔将要如此。」
4: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,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,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;
4:20 并且仰望 神的应许,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,将荣耀归给 神,
4:21 且满心相信 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。
4:22 所以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
4:23 「算为他义」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,
4: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,就是我们这信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。
4:25 耶稣被交给人,是为我们的过犯;复活,是为叫我们称义(或译: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,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)。

亚伯拉罕真是我们信心的榜样,他对于神的信心,是一种在绝望中仍存着盼望的信心,而且信心并不摇动。相信亚伯拉罕是真认识神,他认识神是全能的神、是创造天地海的主宰,神说有,就有,命立,就立。在神没有难成的事,所以真实的信心就如同亚伯拉罕一样,必须有正确的对象,不是什么都信,而是单单相信这位创造万物的神是永恒的神、全能的神,也是信实的神和慈爱的神。

神是使人在绝望中有盼望的神,当亚伯拉罕在领受神应许的时候,他没有任何后嗣又年纪老迈,再经过这么多年,连妻子都已经失去生育能力了,还是没有任何后嗣,那应许的大国在哪里?多国又从何而来?但是亚伯拉罕不因眼前所见的而绝望,这才是一个真实对神的相信。因此真实的信心除了必须有正确的对象,还应当是不受环境摇动的。许多时候人遇事直接的反应是先理性的分析,然后做出考量判断,然而神是不受人理性限制的神,神超越在一切之上,而信心就是把我们的『指望』,不放在人或环境上,而放在神身上,且要持续的相信。

我们要将信心的基础建立在神的话语上,因为神的应许是不改变的,神的话每一句都是信实,就如同雨雪从天而降并不返还。亚伯拉罕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成就,神就算为他的义,我们也需要如此的信心。今天我们如同亚伯拉罕是因信而被神称义,我们所信的是耶稣基督已为我们赎罪而死,我们的罪已被洗净。但如果我们的信只在耶稣的死,那救恩就不够完全,因为我们仍然会有软弱的时刻,因此可能再度与神隔绝;但耶稣的复活证明祂胜过了死亡,也证明神公义的要求在耶稣身上已经得着满足。只要我们相信耶稣的死和复活并神的应许,我们就得以进入称义的地位,所以我们可以不再被罪辖制,这是多么浩大的恩典!主为我们死又为我们复活,当我们思念主的爱,我们更应当在信心中追求生命的成圣,好与我们所蒙的恩相称。

回应

亲爱的天父,我们今日成了何等人,都是蒙祢的恩所致,祢使我们因信称义,得救重生,我们要在信心中刚强站立,过合神心意的生活,面对挑战也不退缩。

祷读

罗马书四章20~21节

并且仰望神的应许,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,将荣耀归给神,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。

QT经文

罗马书四章17~25节